叶片无害化处理招标邀请

发表时间:2023/9/11 10:03:18

日    期:  2023  9    8   

招标编号:HRFD-YPHS-2023-9-8

各投标企业:

本次招标项目针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需处理的废旧叶片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废旧叶片进行无害环保处置,实现产业化废物循环利用。包括叶片废料现场装车、卸车运输、二次搬运、保险、税费、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工厂无害处理等。

本技术规范书列出了本次废旧叶片处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在报价时要考虑相应的风险因素。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书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提供服务的技术规范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满足国家及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的要求,完成废旧叶片的回收、处理闭环,充分实现废旧叶片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化,坚决禁止并杜绝直接堆放、(粉碎)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置。

一、招标内容、范围以及工期要求

1.1对27套(81支)叶片进行无害化处理,叶片长37.5米,重量约6吨;含切割、运输服务等,预估处理量486吨

1.1.1交货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库伦苏木境内

2.2对30套(90支)叶片叶尖进行无害化处理,叶片长约0.5米,重量约0.08吨;含切割、运输服务等,预估处理量7.2吨。

2.2.1交货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甘旗卡路东150米

3.3交货期: 中标后,在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现场提出正式需求后1周内进场,并按业主要求时间内完成现场所有废旧叶片运出与处置工作。总工期(自进场开始至完成处置)不得大于1.5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

1.1技术要求

1.1.1 本规范书适用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废旧

叶片无害化处理,实现闭环处理,循环利用产业化。

1.1.2处置过程应符合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修改案相关条款规定,符合处置企业所属省市地方的相关职能部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1.1.3投标方自行配备所需各类工具及吊装运输车辆且校验合格满足施工要求;人员需具备相应证件(从业资格证等),且在有效期内。

1.1.4投标方需确保整个处置方式和工作过程符合国家环保和当地政府的要求进行环保无害化处理。

1.1.5投标方提供装运、处置计划及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方案执行。投标方在处置过程中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及作业人员劳动保护措施。对于退役叶片,因为产品重、体积大、强度高,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处理,均应采用机械切割和冲击、剪切、低温或湿式破碎等措施,将其变成大小的可用长条状、块状物等,再视处理方案要求做进一步处理。各工序简述如下:拆除主要是去除叶片金属连接件、避雷系统、或分解过程废弃物薄膜、塑料等非复合材料类物质;切割视实际情况或处理设施要求将废弃物切割成大小不等的块状、长条状;清洁是对其表面灰尘、污物等采取适当措施处理;接着以是否含夹芯材料等进行废弃物分类、减容化压缩以便运输。分解处理中,为防止细小颗粒粉碎时因金属件碰撞所产生火花引起有机粉尘燃烧、爆炸等,粉碎前应尽可能拆除金属件,并注意粉尘净化处理。

1.1.6投标方需提供切实可行的风机叶片回收、处理、循环利用的产业化方案,符合废物循环利用的原则。

1.1.7投标方必须有固定的、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审核要求的处置场所、厂房或车间,以此来满足产业化的处理要求。

1.1.8 投标方需提供在现场作业时避免因粉尘、噪声等因素受环保等部门处罚的保证方案。

1.1.9投标方需提供废旧叶片被处理后所制成产品的销售去向,附以相关数据材料或销售合同做上述证明。

1.1.10投标方需提供确保运输固废物品过程中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的实施方案。

2.1基本资格要求:

2.1.1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1.2投标方应提供近三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2.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近三年内未受过环保等部门处罚。

2.1.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中标后未经许可不得转包;

2.1.5投标方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1.6投标方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1.7投标方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的业绩;

2.1.8投标方所用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方对招标方进行保证,严格遵守环保等部门的要求。

2.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 专项资质

2.2.1投标方提供近两年不低于三个项目的废旧叶片处置业绩表,总处置废旧叶片能力不低于100吨;(要求投标方提供相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2.2.2投标方具有专门场地和专有设备对废旧叶片进行环保加工处理能力(要求投标方提供相对应的工厂场地、设备、主要工序现场处理图片或视频截屏等证明材料)。

2.2.2投标方至少拥有三项以上风机废旧叶片无害化处理,循环利用相关技术或设备的国家专利(附专利号)

3.3 验收

废旧叶片从各区域全部运出并在特定地点(投标方处置工厂)处置完毕,经招标方审核、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后本项目结束。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全套售价(人民币):0元    ,请汇至以下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 

户        名: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110060929013000146962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9  日开始。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文化大厦709室。

4)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9月17日 (北京时间)前,直接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我公司(此时间是纸质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的截至时间,文件上备注上叶片无害化处理文件),贵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将纸质文件采取邮寄或递送到我公司以下联系地址。

5)开标时间:  2023  年 9月 18日。

6)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文化大厦709室。

7)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30天。

8)疑问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7日 10 时,

      地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联系人:毛水莲

联 系 电 话:13661391083

电 子 邮 箱:maosl@sinovel.com

传      真:010-8250007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文化大厦7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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